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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蘭更傷心地用僅存的左手抹著眼淚。 趙蘭更的母親愁眉不展。 本報記者 祁勝勇 文/圖 ———當地人告訴記者,梳絨女工每天工作十六七個小時是常事。由于勞動時間過長,常年沒有節假日,疲勞作業,所以很容易發生事故。 ———么郭莊一位個體老板告訴記者,一般出了事故多是私了,掉一個手指*多賠一萬,掉個胳膊一般賠兩萬。 ———趙蘭更在電話里對記者哭訴,俺還是想要個胳膊,俺要假肢,俺不要錢…… ■新聞提示 一個21歲的外來打工妹,20天前在清河縣一家梳絨個體作坊勞作時,右臂被卷入機器,大半條胳膊被碾爛,不得不進行截肢,成了終身殘疾。不幸的打工妹哭求老板給安裝假肢,但老板對這個要求置之不理,只按當地“慣例”賠償其23000元錢,并在打工妹傷口未愈、發燒的情況下,多次要求其出院。 記者調查發現,當地數以萬計外來打工妹的權益在一定程度上得不到保障,梳絨工每天工作十六七個小時非常普遍,疲勞作業隱患重重。 ■事件回顧: 胳膊沒了,男友也走了 9月11日,記者在清河縣人民醫院住院部骨科病房見到了受傷女工趙蘭更。她臉色蒼白,躺在床上,她的母親李金鳳陪伴著她。 趙蘭更是威縣薛釗鄉趙牛村人,出事時在清河縣陳莊鄉楚太和村楚某的個體作坊里打工,楚某家有兩臺梳絨機,她和另一個女工一人看一臺機器。 她說梳絨這活不累,一頭把原料放進去,一頭把梳理好的羊絨收出來。因為她前年在這里干過一年,老板什么事都放心,機器出了問題一般都是她解決。這個工作主要是時間長,每天要工作16個小時左右,有時候會有些困。 出事那天是8月23日早晨5點來鐘,她發現機器的一些部位掛了一些絨,就拿一塊布頭想把這些絨清理下來,手中的布剛接觸到機器,整個右手就被吸卷進去,她大叫了一聲,就什么都不知道了…… 被老板送到醫院后,不知道過了多長時間,趙蘭更睜開了眼睛,發現自己的右上臂中段以下全沒了…… 趙蘭更家人對記者介紹,掉了胳膊后,蘭更情感上又遭重創,戀愛一年多快要結婚的對象第三天來看了看她就走了,再也沒有回來。 ■痛苦哭訴:“俺要假肢,俺不要錢……” 趙蘭更說,過去在老板家干活時,老板對她們的態度很好,出事后就變了。 母親李金鳳對記者介紹,丈夫前些年得了腦瘤,借遍了親友給他開刀做了手術,但基本失去了勞動能力,他們幾乎是全村*窮的人家,她拉扯著蘭更和弟弟兩個孩子艱難度日。因為窮,蘭更早早地輟學了,兩年前到清河打工。 李金鳳哭訴,住了十幾天院后,老板的態度很不好,只是催著她家里叫主事的人來解決,趕緊出院。說當地像這樣掉一只胳膊的,*多給兩萬塊錢,他也*多給兩萬。 趙蘭更想讓老板給她安個假肢,被老板拒絕。李金鳳說,自己家里條件不好,聽說安一個假肢好的得十五六萬,*差的也得五六萬元,兩萬根本不夠,給孩子安不上假肢,以后孩子的日子怎么過啊? 9月12日,當記者再次來到病房看望趙蘭更時,聽說老板昨天已經來過,他給母女倆扔下20元錢,要他們家里盡快來人,出院。李金鳳說,看來很難堅持下去了,因為醫院一天的住院費就是50元。 趙蘭更的父親也來到醫院,但他反應遲鈍,耳朵幾乎全聾。 當晚,趙蘭更母親給記者打來電話,她說,老板來過了,和蘭更的父親、大伯談了半天,*后給出了23000元賠償,并承擔了一萬元左右的醫療費,但安假肢的要求被拒絕,他們*后只好接受。老板再次催促蘭更出院回家,但蘭更發起燒來,眼看回家可能有生命危險,于是堅持著留院輸液治療。 趙蘭更的家人對這樣的結果表示無奈,他們說,全家都是沒見過什么世面的農民,又是在外地,沒辦法。中間人對他們講,過去其他人出了這樣的事,賠兩萬是多了,也有打官司的,但打了幾年也沒有結果。現在不接受老板的23000元賠償,擔心如果打官司,*后一分錢也拿不到。 記者與趙蘭更本人聯系,她說,燒今天退了些,老板又來催他出院,和家人差點吵起來。她說,你們快來幫幫我吧。 ■專家說法:老板應為斷臂打工妹安裝假肢 記者就趙蘭更斷臂事件請教了有關專家,河北師范大學法政學院碩士生導師、副教授王寶治了解此事后,對趙蘭更的遭遇表示同情。他說,根據《勞動法》有關規定,此次工傷當事雙方可以協商解決,但必須堅持合法與公正的原則,否則其協議是不具備法律效力的。 王寶治說,梳絨女工一天工作16個小時,嚴重違反了《勞動法》。 勞動法規定,“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法律規定,允許用人單位在經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后延長工作時間,但是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另外,用人單位必須依法支付加班工資。 王寶治認為,趙蘭更請求老板給安裝假肢的愿望理應得到滿足。在本案中,用人單位存在著違反《勞動法》規定的情形,應當對因此而給勞動者所造成的損害予以賠償。賠償數額可以參照國家相關規定,其中,造成傷殘的,按照法律規定,用人單位必須支付醫療費、傷殘補助金、生活費等費用,其中造成肢體傷殘的,還應負責安裝假肢等費用。 ■記者調查:打工妹權益難得保障 小蘭(化名)是記者在清河縣人民醫院住院部骨科病房遇到的又一個被梳絨機打壞手的女工。她也在清河一家個體梳絨作坊打工,9月8日被梳絨機碰壞了左手。她躺在病床上,手臂上裹滿了繃帶,她告訴記者,她每天也要工作16個小時,每個小時的工資是1.6元,老板管吃住。 一些當地人告訴記者,羊絨加工一直是清河的支柱產業,這里普遍存在著勞動時間過長的現象,梳絨女工每天工作十六七個小時是常事。由于勞動時間過長,常年沒有節假日,疲勞作業,所以很容易發生事故。 記者以一個收購羊絨的商人身份在梳絨作坊集中的清河縣雙城集鄉、楊二莊鄉等幾個鄉鎮的村莊進行暗訪發現,梳絨工在粉毛飛揚、空氣污濁的簡陋車間里工作。大裴莊一位老板告訴記者,大家都這么干,即使是不雇打工妹的作坊,自家人也是一天干16個小時,不過,中間有家人替班,“不這么干賺不到多少錢。”這位老板說。 么郭莊一位個體老板告訴記者,一般出了事故多是私了,掉一個手指*多賠一萬,掉個胳膊一般賠兩萬。 記者在清河縣勞動力市場看到,許多梳絨工廠和作坊來這里招女工,和女工們都是以小時工資討價還價,開出的條件多是一小時兩元或略低,一天十六七個小時。許多打工妹對維護自身的權益也很淡漠,不少女工對記者說,她們也不愿意一天工作8小時,那樣她們一個月也就掙四百來元,不合算。 清河縣勞動力市場管理辦公室負責人欒志軍對記者介紹,每年通過勞動力市場達成勞動協議的打工者達20多萬人次,其中70%—80%是梳絨女工,因機器類型不等,一般梳絨女工的工資在每小時1.6—2.3元之間。他說,梳絨的勞動強度不大,可能有一些用人單位會超出勞動法規定的時間,但由于雙方自愿,很難監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