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民胡家津女士與丈夫出門旅行,歸途中遭遇飛來橫禍:胡從火車車廂內跌下鐵軌,被飛馳的車輪碾斷手腳,成為一級甲等傷殘。昨日,胡女士就此訴柳州鐵路局人身損害賠償一案在柳州市中級法院開庭,胡提出573萬元的賠償請求。由于案情離奇,引起眾多市民及媒體關注。庭審持續了7個小時,*后,當事雙方均同意調解,審判長決定擇日組織調解。
原告:旅途飛來橫禍
胡女士系柳州某企業職工。去年4月23日晚,胡與丈夫李先生結束湘西鳳凰旅行,搭乘張家界至南寧的2011次列車返程。4月24日凌晨,李從夢中醒來,發現妻子不見蹤影,便著急地四處尋找。然而,李幾乎搜遍整節車廂,也沒有發現胡。大約1小時后,李接到妻子的電話,胡告訴丈夫:她掉下火車,手腳被壓斷了。
原來,當火車行駛至三江侗族自治縣八斗車站附近時,胡起床上廁所,當其返回走過車廂中段時,突然腳下踩空,瞬間跌下車底,被車輪碾壓。據胡介紹,隨后駛來的另一列火車司機及時發現她,通報附近車站派出所將其送往醫院搶救。所幸手機沒有損壞,迷糊中,胡讓救援人員撥通丈夫的電話。
據了解,胡當場被壓斷左臂、左腿及右腿踝關節以下部分,幸存的右臂粉碎性骨折,身體多處受傷。去年4月26日,胡轉入柳州市人民醫院救治,至今已接受7次手術。經鑒定,胡的傷情構成一級甲等傷殘。
柳鐵:承擔責任原依法賠償
柳州鐵路局有關人士表示,事故發生后,該局積極出錢救治,在胡住院治療期間,還派了4名護理經驗豐富的職工全程陪護,至今已經花費醫療費、護理費等近20萬元。胡的家人也認可鐵路局前期的救治工作。去年11月,胡前往上海安裝假肢。然而,雙方對于事情如何解決、鐵路局應該賠償多少損失沒有達成一致意見。今年3月,胡正式向法院起訴,索賠醫療費、傷殘賠償金、護理費等573萬元,其中精神撫慰金120萬元,后續治療費118萬元。
昨日的庭審,胡堅持坐輪椅出庭,并陳述事發及治療經過。期間長時間聲淚俱下,令旁聽者動容。
柳州鐵路局代理律師強調,該局并沒有否認對事故承擔全部責任,因此,曾多次向胡致歉,并借庭審的機會再次代表鐵路局向胡表示歉意。律師還表示,鑒于事故的特殊性,鐵路局曾經提出“限額賠償+補償+保險賠付”,總額不低于法律規定的人身損害賠償標準的方案,希望以和解的方式解決賠償問題。遺憾的是,雙方分歧過大。現在,胡既然選擇了法律程序,就應按訴訟的規則來處理,在法律上,對生命、健康和精神的損害賠償,是有原則和標準的,胡提出的573萬元的巨額索賠訴訟請求,缺乏法律、事實依據。
事故原因:蓋板移位
昨日的庭審,吸引眾多市民和區內外媒體旁聽,大家在關注胡女士不幸的同時,都想了解這起意外究竟是怎樣發生的。然而,胡的家人告訴記者,事故發生后,他們也向柳州鐵路局提出同樣的請求,對方始終沒有書面答復。
值得注意的是,昨日,柳州鐵路局代理律師正式向胡女士及其家人、旁聽市民、媒體記者介紹了事故發生的原因。律師稱,胡跌下火車的主要原因是蓋板移位,至于什么原因導致蓋板移位,目前由于技術能力的限制,還無法查實。據鐵路警方分析,可能是火車運行的區段路況復雜,經過橋梁、隧道時因震動和氣流,導致蓋板松動移位,導致了意外的發生。事故發生后,鐵路局已經吸取教訓,按照鐵道部的要求將此類火車過道的蓋板全部焊死。
法庭辯論:應賠償多少數額
庭審中,案件爭議的焦點是:鐵路局應當對胡的損傷賠償多少數額。為了證明各自的觀點,胡提交30份證據,柳州鐵路局則提交了73份證據。
辯論中,柳州鐵路局提出,廣西區內也有假肢康復機構,胡卻堅持要到上海安裝假肢,是舍近求遠,由此增加的費用應由她承擔。鐵路局申請廣西假肢安裝康復中心的兩名工作人員出庭作證,證明在區內安裝假肢,其造價、后續維護費都要比上海的便宜,而且性能不比上海的假肢差。胡的代理人則提出,廣西的假肢安裝機構沒有承諾給胡安裝假肢后可以走動,而上海的假肢機構表示有這個能力,因此才選擇到區外治療。
此外,柳州鐵路局還提出,按照我國法律的有關規定,精神撫慰金應該參照受案法院當地居民的生活水平,而胡提出的120萬元精神撫慰金明顯過高。胡的代理人卻認為,此次事故給胡帶來的傷害是巨大的,以至于胡需要接受心理醫生的治療,“任何一個健康的人,都不會愿意以不健康來換取百萬元的賠償”,120萬元的精神撫慰金并不為過。
庭審一直持續到昨日下午7時許。*后,當事雙方均同意調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