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細妹哭訴著遭遇的醫療事故造成右腿截肢。 李小崗 攝
南海網1月15日報道 半年的封閉治療后,手部殘疾的吳細妹又面臨截肢失去了一條右腿,治療醫生王某承認 “誤診”后與病患公證聯系并簽訂下 “11萬買斷協議”。近日病痛纏身的吳細妹將醫院告上法庭,索取高額賠償51萬余元,法院將于16日開庭審理此案。
今天下午,記者到?谛阌㈡倶I里村對其進行采訪。吳細妹今年45歲,丈夫袁先生沒有固定工作,靠打零工維持生活。原來她的左手有些殘疾,但還能掙錢自理,可是現在失去右腿的她基本成了 “廢人”。記者穿過極其狹小的過道在里屋里見到了吳細妹,這半年來,她更多的是和床做伴。
半年“封閉針”治療后她被截肢
吳細妹在遞交給法院的訴狀中稱,2006年7月27日,因右足背疼痛,她到海南省農墾醫院門診就診。該醫院醫生王某未組派任何檢查,只是安排打針。過了10天左右,吳細妹右足痛處仍然疼痛,甚至還有所加重,她再一次找到王某,王某看后又在痛點打了一針,這樣的治療方式持續到2006年12月。然而吳細妹發現自己的病情非但沒有絲毫的好轉,反而加重,出現紅腫流膿。后來才知道王某給她打的是封閉針,由于連續使用,已經完全破壞了整個右足背的軟組織。在王某的建議下她入住醫院進行治療,可是并沒有好轉。經檢查發現已向右底擴散右足骨質已遭到嚴重破壞。醫生建議做足部清除病灶手術。手術是在2007年3月10日做的,他們被告知這種情況必須截肢,否則會有生命危險。此時他們已經別無選擇,他們被安排乘坐一輛私家車轉到東湖門診做了截肢手術。
“去看病的時候我是穿著高跟鞋去的,回來的時候卻是缺了一只腳,手原來就已經殘疾!痹趨羌毭锚M小黑暗的屋子里,她哭訴著。她告訴記者,手術拆線后她去安裝假肢,到現在已經換了五個模,還不能正常行走,壓迫了神經,無論是白天還是晚上,都疼痛難忍無法入睡,好幾次她想到自殺都被丈夫攔下。
吳細妹告訴記者,2007年8月8日,她和該院醫生王某簽定了一份協議書,并通過公證部門進行了公證,然而今天她篤定地認為那是一個 “騙局”。
用11萬余元買斷一條腿
記者在協議書上看到 “乙方(吳細妹)因有右足痛,甲方 (王某)在門診對其進行封閉治療,因進行封閉治療的誤診造成乙方右足病情加重,*后住院進行小腿截肢手術。甲方全部付醫療費三萬元以及假肢費一萬八千元,雙方協議,甲方再支付營養費和賠償費7萬元后,此事一次性了解,以后雙方互不起訴,雙方出現任何事情互不相關,雙方對此不持任何異議!痹谶@份協議書上,雙方簽字并按上了紅手印。當日,海南省海口市瓊崖公證處還為這份協議書進行了公證。
事后,吳細妹才了解到,這樣的結果帶來的損害是一生的。 “試問誰愿意用一只腳換7萬元,今后的假肢費7萬元還不夠”,所以她認為這是個 “騙局”。
為此吳細妹和丈夫決定,以醫療事故人身損害賠償將海南省農墾總局醫院告上法庭。目前,龍華區人民法院一受理該案,法院初步定于1月16日開庭審理。吳細妹的辯護律師認為,那份 “協議書”只吳細妹和醫生王某的約定,并不影響他們對法院的起訴。他們認為醫院在診療過程中違反了相關規定以及診療護理規范,造成她終生殘疾,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因此他們向醫院索賠住院費、誤工費、被撫養人生活費、假肢費等各項費用51萬余元。目前他們已經委托法院對其進行醫療事故鑒定。 (本文來源:南海網 )